Saturday, March 31, 2012

專才VS通才

每個人都想自己/自己既子女係天才,事實上呢個世界又有幾多係天才呢?
如果個個都係天才的話,個個能力都咁高,又如何define佢地都係天才呢?「天才」本身就是需要透過不同個體既比較,認知能力比一般大眾高者,就會係「天才」。如果這一代的兒童出生於我們的童年時代,誰都會成為「天才兒童」,可惜的是他們就是生於著重食物營養、著重教育的年代,「天才」的定位提升了,即使擁有於我們的童年時代的「天才」能力,至今卻只能作「庸才」看待。可悲的是,稍為「訓練」較少的兒童,竟有成「蠢才」之危。

我並不反對培育,有的兒童學習能力高,一般兒童能夠於半小時完成十項事情,他們半小時已經可以完成二十項了。如果能夠配合適當的訓練,的確能夠將其潛能發展得更好。但如果只是一個普通兒童呢?不難想像,要一個一般兒童半小時內完成二十項事情,最終結果連原本能夠做到的十項都完成不了。如果腦袋是一個盛水的杯,水就是知識。資優兒童可以擁有一個比其他大的啤酒杯,吸收比常人多的事物。如果要強行把400ml的果汁倒入250ml的杯裏,當中的150ml會滿溢而浪費了。

浪費與否,視乎我們怎樣去培育。一天只得24小時,能力亦是天生的,難以改變,唯一有決定權既是學習既多少。以面積視為學習的結果,一個普通兒童能夠學習24cm^2既事物,如果要他學習四個項目,每個項目所能到達的水平可能只是6,要是他減少學習一個項目,每個項目所能達到之水平可能有8。如果資源有限,究竟我們應該訓練對每項都有認知但沒有特別專長既「通才」,還是有特別專長,對其他卻一竅不通既「專才」呢?

香港的可悲不是我們要訓練「專才」,亦非我們要培訓「通才」,而是要將一個「庸才」當「天才」般培育。家庭的可悲,不是讓孩子學得太多,而是不能接受自己的孩子不是「天才」。城巿的可悲,是學校在教育學生接受自己不足的同時,社會卻淘汰「庸才」,遺棄「蠢才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