佔中事件已經進行了兩星期,這兩星期,也睡得不是味兒。不是厭惡佔中人士的阻街行為(事實上,我仍是這場運動的得益者),不是煩厭被佔中人士扞擾之不便訴求,而是政府對事件的處理手法。第一次,不願談,放催淚彈;第二次,不願談,引入黑勢力;第三次,扮商討拖延時間,協助倒塞道路,加劇不便的怨氣。
實在對這個政府完全失望。不過要我參與佔中,確實我並不認同,對於社會上各家自掃者的訴求,佔中行為確實忽視了這班人的民意。(在我立場,佔中者與政府的態度一樣:忽視民意)。不過我期待另一場更理智的反政府行動,反對所有不在為大眾謀平衡的部門。
無論真普選與否,最終巿民需要做的事,還是花時間監察政府部門推行的措施。政府之所以橫行無忌到今天,也需要一班不聞不問不反抗的蟻民配合(包括我),才會來到今天的局面。